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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检察:采取“四项举措”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2020年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将统一集中办理纳入宝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规划来谋划部署,积极探索实践,试点先行,拓宽检察职能外延,丰富宝鸡未检工作品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位谋划

2020年,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后,宝鸡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及外省市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优秀经验,研究落实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并作出专门部署安排。召开全市未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引导干警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创新重点,全面推进工作,增强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县区院均把推进试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党组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下大力气狠抓突破,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督导力度。



二是机制推动

2020年,宝鸡市院制定印发了《宝鸡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试点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要求构建完善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组织机制、协作机制、分析研判机制、通报督导机制,对试点重点内容进行详尽规定,将试点工作细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步骤,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式作出具体要求。

成立了市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县区院均按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学习借鉴,在全新业务领域中打开局面、创造经验。


三是基层实践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捕诉监防全面试,家事民事重点试”的原则,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针对混同关押、监护缺失、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等问题,采取联合检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质效。工作开展至今,建议并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1件,支持被性侵未成年人主张侵权赔偿2件,针对未成年人安全隐患、行业管理漏洞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针对混同关押发出检察建议1件。

如渭滨区院在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对旅馆服务行业社会治安管控中存在一定的监督管理漏洞,该院通过走访发案旅馆、实地调查旅馆服务行业登记住宿的工作习惯和流程、接触相关从业人员,了解掌握一线服务人员的安全常识和防范意识,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旅馆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摸排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建议;陈仓院针对托管食品安全问题,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麟游县院针对发现得辖区未成年人纹身问题,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纹身店的管理,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四是示范带动

2021年,宝鸡市院开展统一集中办理“示范院”建设及精品案例培养,将扶风县院和太白县院作为示范院重点建设,以增强示范和带动效应。示范院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教育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对内加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等部门的工作配合,逐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建议、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手段实现监督效果,起到了带动作用。如扶风县院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活动中,调查发现县域共享电单车“小黄车”存在未依法登记挂牌、未对使用人实名注册验证等安全隐患和漏洞,分别向县交通管理大队和教体局制发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该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太白县院办理一起强制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立足双向保护职能,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将宝鸡市儿童福利院确定为未成年被害人的临时监护人。后该院又向太白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撤销嫌疑人之监护权,太白县民政局予以采纳,于2021年3月9日向太白县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同时该院向太白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了撤销监护权之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下一步,宝鸡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内外部合作机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按照最高检和省院关于统一集中办理的工作要求,逐步完善规范未检部门与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工负责、业务标准等制度,有序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深入发展,形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合力,打造宝鸡未检工作品牌。



让孩子们

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

健康成长


来源:“向日葵”未检工作室

文字:王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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